押韵

    指诗词等韵文为求声韵和谐,音节优美,在句末用同韵之字。近体诗定型以后,押韵成了近体诗格律基本要求之一。近体诗要求偶句押韵(间亦有首句押韵或句句押韵者),除首句起韵外,韵脚只能为同一韵部,且不能押同字,不能与邻韵相押,更不能四声通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