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律

    律诗一种。指每首超过四韵八句的律诗。因其从体式上是就律诗的定格加以铺排延长,故名。排律少则五韵十句,多则有至百韵二百句者。除首尾两联外,中间各联都须对仗。亦有隔句相对者。一般地,五言排律七言排律常见,较通行。中唐以后科举考试中试帖诗即用此体,且限定为六韵十二句。排律往往题目中标明韵数。如杜甫《寄司马山人十二韵》、元稹《春六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