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短句

    ①又称词、歌词、曲子词。是产生于隋唐,于中唐流行起来一种新诗体。它有许多调子,每调有一名称,每调的句数,每句的字数,以及用韵的位置、字声的平仄,都有定式。比之五、七言诗,其最显著的特点是绝大多数词调的句子都长短不齐,故称“长短句”。配合词调的音乐主要是隋唐以来自西北各民族传入的燕乐和魏晋南北朝以来流行的清商乐。因燕乐以琵琶为主,琵琶有二十八调,音律多变,五、七言诗不易配合,故长短句就应运而生。《旧唐书·音乐志》:“自开元以来,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即歌词与燕乐相合。由于音律、字句的严格规定,故长短句的音乐性较强,同时调下分片,可反复吟唱,这就在继承和发展近体诗的基础上形成了新诗体。②指每句字数长短不一的诗歌。亦即杂言诗。王力《汉语诗律学·导言》:“我们要谈一谈‘杂言’诗,也就是长短句。”参见“杂言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