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吏律

律名。关于官吏任免的单行法律。秦置吏律,见于《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内容规定:县、都官、十二郡任免吏佐和官府属员,都以十二月朔日免除,至三月底截止,如有死亡及因故出缺者,为补之,毋须等到上述规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