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官学

学校名。清代理藩院所属学校之一。乾隆十二年(1747)设立于咸安宫官学内。设管理事务大臣一人,以理藩院尚书简充;总裁三人为主官;教习蒙古二人,额外教习一人。掌教授蒙古经书及阿里嘎里字韵并书写马术克蒙古翻译等字。学生来自八旗蒙古各旗,每旗三人,共二十四人。其经费及供给等项,由咸安宫官学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