舶脚

亦称下碇税。唐时对外商船舶停靠码头征收之税。据阿拉伯人《苏莱曼东游记》所载,税率约为百分之三十。文宗时,为开拓外贸,严禁官吏侵渔,曾令节度使、观察使对岭南、福建及扬州之外商常加存恤,除舶脚、收市、进奉外,任其自为交易,不得重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