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奏

明代奏疏制度。(1)通政使处理各衙门上奏公文的方式。每月终对所有抄发、照驳诸司公移、勘合、讼牒、勾提件数、给繇人员等公文,依类分送皇帝及各府部司院,或驳回处理。(2)与单奏对称,用于各地一般刑事案件上报。即将同类奏疏会总,定期上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