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史

吏名。从事笔译,设于州以上官署。辽道宗大康九年(1083),定译史迁叙等级。金制,役满一百二十个月,即可出职。大定二十八年(1188)规定,省女真译史,从见任从七品、从八品、年六十以上者选用。元制,役满九十个月无过错,即可出职。蒙古人译史出职,较色目人、汉人高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