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风整俗使

官名。清雍正时于浙江、福建、广东、湖南等省置。为巡察地方、劝谕化导风俗之官,皆为临时差遣,不专设。雍正初,查嗣庭、汪景祺以文字罹罪,世宗谓浙江士习浇漓,停其乡试,并于雍正四年(1726)十月特设浙江观风整俗使,又于山西设巡察,于陕西设宣谕化导使等,均为一时特设之官。旋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