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令

1792—1872

英国外交官。早年研究文学和语言。曾任驻比利时、埃及、叙利亚、土耳其等国商务使节,并当选为英下院议员。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任英国驻广州领事、驻华商务监督。咸丰四年(1854)继文翰之后擢任香港总督兼驻华公使。同年,与英法使节联合向清政府提出“修约”要求,以扩大侵华权益。六年借口亚罗号事件,挑起第二次鸦片战争。次年解职,留居香港。九年回国。著有《边沁生平及其著作》、《俄国诗人的典范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