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屋

【寅集上】【尸字部】

〔古文〕𦤿【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烏谷切,音沃。【說文】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也。【風俗通】止也。【集韻】具也。【玉篇】居也,舍也。【詩·秦風】在其板屋。【周禮·地官】考夫屋。【註】夫三爲屋,屋三爲井,出地貢者,三三相任。又田不耕者,出屋粟。 又車蓋也。【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傅左纛。 又夏屋,大俎也。【詩·秦風】於我乎,夏屋渠渠。【註】夏,大也。渠渠,俎深廣貌。 

又【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席以爲屋。【註】小帳覆棺者。 又地名。【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周地。 又王屋,山名,在河東垣縣。 

又【越南志】神屋,龜甲也。 又屋廬,複姓。

考證:〔【史記·項羽本紀】項羽圍漢王滎陽,紀信誑楚,乗黃屋車,傳左纛。〕 謹照原文傳改傅。〔【禮·雜記】諸侯素錦以爲屋,士輤葦以爲屋。〕 謹照原文葦下增席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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