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煞

【巳集中】【火字部】

【廣韻】所八切【集韻】【正韻】山戛切,𠀤音鎩。【廣韻】俗殺字。【白虎通】五祀春木主煞上,故以所勝祭之也。【又】金味所以辛何,西方煞傷成物,辛所以煞傷之也。猶五味得辛乃委煞也。 

又【集韻】所介切,音𧜁。本亦作殺。【正韻】所賣切,音曬。𠀤詳殳部殺字註。


 扫描版:「煞」《康熙字典》页码:677.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