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認

【酉集上】【言字部】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而振切,音刃。【玉篇】識認也。【增韻】辨識也。【關尹子·二柱篇】渾人我同天地,而彼私智認而已之。【後漢·卓茂傳】時嘗出行,有人認其馬,解與之,他日別得,亡者詣府送還。【元史·王克敬傳】臨事不認眞,豈盡忠之道乎。 又錯認,水酒名。見【南宋市肆記】。 

又【讀書通】與仞通。【前漢·儒林傳】孟喜因不肯仞。 

又【韻會】與訒通。詳訒字註。 

又【廣韻】【正韻】而證切【集韻】如證切,𠀤仍去聲。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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