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秩序維護法

社會秩序維護法   
注音 ㄕㄜˋ ㄏㄨㄟˋ ㄓˋ ㄒㄩˋ ㄨㄟˊ ㄏㄨˋ ㄈㄚˇ  拼音 shè huì zhì xù wéi hù fǎ
為維護公共秩序,確保社會安寧特別制定的法律。於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九日公布施行,取代違警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