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法

货币法   huò bì fǎ

有关货币发行与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有的国家在银行法中对货币制度作了专门规定,如美、法、日、瑞典等。有的国家颁有单行法规,如南斯拉夫1976年公布了《货币制度法》。在我国,1948年12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以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成立、规定人民币为本位货币、禁止国民党政府发行的货币流通等为内容的布告,是最早的货币法规。后陆续颁布的货币法规有1950年的《货币管理实施办法》,1955年的《发行新的人民币和收回现行人民币的命令》,1983年的金银管理条例等。1995年颁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法对人民币的发行及业务管理也作了原则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