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木表法

十二木表法   
注音 ㄕˊ ㄦˋ ㄇㄨˋ ㄅㄧㄠˇ ㄈㄚˇ  拼音 shí èr mù biǎo fǎ
羅馬於西元前四五○年,參考雅典的法律而訂立十二木表法。為羅馬最早的成文法。現代各國法律的許多根本原則,皆本之於此。其中最重要的觀念有「任何人在被證明為有罪之前均應視為無辜」、「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