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定时期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所作的系统筹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既有相对独立性,又渗透到其他部门之中,以期解决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之间的矛盾。主要有综合性环境保护规划、区域性环境保护规划(包括城市、流域和功能区的环境保护规划)、专项性环境保护规划(包括按环境要素和按不同行业的污染防治规划)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