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法制

社会主义法制   shè huì zhǔ yì fǎ zhì

通常泛指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与制度,或指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包括在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各个环节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社会主义法制与社会主义民主是密切联系、不可分割的。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与基础,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与保障,两者相辅相成,同为进行社会主义革命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不可缺少的武器。社会主义法制代表社会主义国家全体人民的最大利益与意志,集中反映无产阶级政党的政策与主张。其根本任务是打击敌人,保护人民,保障社会秩序,建设社会主义,巩固无产阶级专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