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标价

直接标价   zhí jiē biāo jià

亦称“应付汇价”或“本国币汇价”。“间接标价”的对称。以固定数额的外国货币为基础,直接用本国货币数额的增减来表示本国外汇行市的方法。我国外汇行市,即采用直接标价。如:1997年3月7日我国对日本的外汇行市为100日元合人民币6.820 8元。在此标价下,100日元为固定不变的,人民币数额愈大,表示人民币对日元的外汇行市愈低;反之,则愈高。现代各国的外汇行市,大多采用直接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