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

平均地權   píng jūn dì quán
注音 ㄆㄧㄥˊ ㄐㄩㄣ ㄉㄧˋ ㄑㄩㄢˊ  拼音 píng jūn dì quán
國父所倡的民生主義兩大原則之一。主要是為了防止土地集中在少數人的手裡,因此由地主自行報價,然後由政府照價收稅,必要時照價收買,漲價歸公,澈底解決土地問題而達成耕者有其田,並且防止地主因地租與地價上漲得到暴利。
参见:平均地权
扫描版:「平均地權」在《汉语大词典》第2672页 第2卷 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