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都尉

武官名。魏晋时代,州亦偶有分部设置都尉的,《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和《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条均谓州郡国都尉、司马,第八品。当是州亦有都尉之设。《晋书·石勒载记》记石勒“进攻赵郡,害冀州西部都尉冯冲”,可作为官品条所记的补证。北魏亦有州都尉,《魏书·官氏志》记天赐元年(公元404年)“又制诸州各置都尉以领兵”。其职任是统领州兵以维持州境内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