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水少监

都水监次官。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始置,正五品,寻改名都水少令。唐朝罢。辽朝复置,为南面朝官。金朝于都水监、都水外监各置,从五品,参掌监务,兼管漕运。元朝都水监一员,置正五品。又有行都水监,亦置少监。参见“都水监”。


官名。隋炀帝于都水丞之外加置都水少监,其地位在丞之上。后又改少监为少令。贞观初复为少监。宋、金沿置,均称都水少监,元称都水监少监。参见“都水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