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监

明清监生之一。指科举制度中,以捐资入国子监为监生者。明朝景泰元年(1450)始以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称民生、又称为俊秀。授职者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若京职则光禄寺、上林苑、或边远直省,被视为异途。清朝例监由俊秀报捐后无出身者亦得报捐,或在监肄业,或在籍。监期满者考职以定选授,被视为正途出身。


监生名目之一。明清时由于捐纳而入国子监肄业的生员,称为例监。《明史·选举志》说:“例监始于景泰元年(公元1450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入国学者,通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