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国用使

官名。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置,为国用司长官,以宰相兼任,总管国家财政。五年罢。宁宗嘉泰四年(1204)再置,开禧三年(1207)废。元世祖至元三年(1266)置,为制国用使司长官,以中书平章政事阿合马兼领,下设同知制国用使司事、制国用副使。七年罢。


官名。(1)宋置,为国用司的长官,见“国用司”。(2)元置,为制国用司的主官,见“制国用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