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意为制度、法式、命令。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定为皇帝命令文告之一种,又称制书。汉朝因之。内容有一定格式,其文曰制诏三公,皆玺封,尚书令印重封。宋明以后成为一种公文程式,即以上达下公文之一。明朝由殿阁学士起草进画,下之诸司。清朝凡举行大典,皇帝例有制辞,宣示百僚; 制辞由内阁按定式拟进,经皇帝批准后由内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