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州

汉武帝置十三刺史部,其中十一部沿用《尚书·禹贡》、《周礼·职方》 中的州名,习惯上称为十三州。成帝绥和元年(前8)罢部刺史,改置州牧,州遂成为正式名称。其后州牧又改为刺史。东汉晚期以后,刺史的辖境即不再称部,专称为州。


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年)置十三刺史部,其中十一部沿用《尚书·禹贡》、《周礼·职方》中的州名(惟改雍为凉,改梁为益),习惯上称十三州。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罢部刺史,改置州牧,州就成了正式名称。其后州牧又改为刺史。东汉晚期以后,或为刺史或为州牧,其辖境即不再称部,专称为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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