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作“不食人间烟火”。烟火食:熟食,世俗食物。道家以为神仙是不吃烟火烧煮的食物的,因以喻人有道气或仙气。或比喻与世俗不同,有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旧时用以称赞诗文立意高超,言词清丽,不同凡俗。赵自然太平繁昌(今安徽繁昌)人,以卖茶为业,本名王九。13岁时,身患重病,其父送他到青华观为道士。他做梦遇一位自称姓阴的素袍白发老人,领他到山上,把青嫩的柏树枝给他吃。醒来以后,不再吃食,每闻熟食味就要呕吐。一年多以后,又梦见那位老人,教他篆书。知州王洞报告朝廷,太守特为召见了解情况,赐给道士服装,改名“自然”。以后又有郑荣、赵抱一都不吃熟食,只以生果清泉为食。
【出典】:
《宋史》卷461《方技传上·赵自然传》:13512、13513页:“赵自然,太平繁昌人,家荻港旁,以鬻茗为业。本名王九,始十三,疾甚,父抱诣青华观,许为道士。后梦一人,状貌魁伟,纶巾素袍,鬓发班白,自云姓阴。引之登高山,谓曰:‘汝有道气,吾将教汝辟谷之法。’乃出青柏枝令啖,梦中食之。及觉,遂不食,神气清爽,每闻火食气即呕。惟生果清泉而已。”又“大中祥符中,又有郑荣者,本禁军,戍壁州还,夜遇神人谓曰:‘汝有道气,勿火食。’”
【例句】:
阮阅《诗话总龟》卷九引《直方诗话》:“(张)文潜先与李公择辈来予家,作长句。后再同东坡来,东坡读其诗,叹息云:‘此不是吃烟火食人道底言语。”
述宾 道家认为神仙或修道的人是不吃用烟火煮熟的食物的。用以比喻出世超俗不同于一般。元·马致远《岳阳楼》3折:“我穿着领巾懒衣,~。”△多用于超脱尘世方面。也作“不吃人间烟火”、“不吃人间烟火食”、“不食人间烟火”、“不食烟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