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屋脱客布

  聂道应,别号西湖,邵武六都人。家原富厚,住屋宏深。后因讼耗家,以裁缝为业。

  忽一日往人家裁衣。有一光棍见客人卖布,知应出外,故领到应家前栋坐定,竟入内堂,私问应妻云:“汝丈夫在家否?”其妻曰:“往前村裁衣。”棍曰:“我要造数件衣服,今日归否?”对曰:“要明日归。”棍曰:“我有同伴在你前栋坐,口渴,求茶一杯吃。”应妻即讨茶二杯,放于斫凳上。棍将茶捧与布客饮。饮罢,接杯入,方出拣布四匹,还银壹两,只银不成色。客曰:“此价要换好银。”棍曰:“我儿子为人裁衣,待明日归换与你。”言未毕,棍预套一人来问:“针工在家否?”棍应曰:“要明日归。”其人即去。布客曰:“你收起布,明日换之与我。”客既出,少顷棍亦拖布逃去。

  次早,布客到应家问曰:“针工归否?”应妻曰:“午后回。”布客次早又问:“针工归否?”应妻又曰:“今午回。”布客午后又来问,应妻曰:“未归。”布客怒曰:“你公公前日拿布四匹,说要针工归来还银,何再三推托?你公公何去?”应妻道:“这客人好胡说!我家哪有公公?谁人拿你布?”二人角口大闹。邻人辩曰:“他何曾有公公?况其丈夫又不在家,你布不知何人拿去,安可妄取””布客无奈,状投署印同知钟爷。状准,即拘四邻来审。众云:“应不在家,况父已死。其布不知甚人脱去。”钟爷曰:“布在他家脱去,那日何人到他家下?着邻约为之穷究,必有着落矣。”邻约不能究,乃劝西湖曰:“令正不合被棍脱茶,致误客人以布付棍,当认一半;布客不合轻易以布付人,亦当自认一半。”二家诺然,依此回报。钟爷以邻约处得明白,俱各免供。

  按:布入人家卖,又饮人家之茶,则买主似有着落矣,谁不肯以布与之?讵料此棍借其屋,赚其茶,以为脱布之媒;又还其银,止争银色而许换,谁知防之?今后交易,惟两相交付。彼虽许换银,布只抱去,明日重来,则无受脱之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