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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略」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三】【田】 烏約切
癕經略土地也。从田各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經略土地也。
昭七年左傳。芋尹無宇曰。天子經略。諸侯正封。古之制也。杜注。經營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經略。正封。封疆有定分也。禹貢曰。嵎夷旣略。凡經界曰略。左傳曰。吾將略地。又曰。略基阯。引申之、規取其地亦曰略地。几舉其要而用功少皆曰略。略者對詳而言。
从田。各聲。
离約切。古音在五部。
臣鍇按:《春秋左傳》曰:「封畛土略。」
又曰:「侵敗王略。」
汉字:「略」 字形演变
【上一字】畤 【下一字】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