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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絢」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三】【糸】 許掾切
玭《詩》云:“素以爲絢兮。”从糸旬聲。
臣鉉等案:《論語》注:“絢,文貌。”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詩云。𦃃㠯爲絢兮。
逸詩。見論語八佾篇。馬融曰。絢、文貌也。鄭康成禮注曰。采成文曰絢。注論語曰。文成章曰絢。許次此篆於繡繪閒者、亦謂五采成文章。與鄭義略同也。鄭注繪事後素云。畫繪先布衆采。然後以素分其閒。以成其文。朱子則云。後素、後於素也。謂先以粉地爲質。而後施五采。據許絢在繡繪閒。繡繪皆五采也。葢許用白受采之恉與。
从糸。旬聲。
許掾切。古音在十二部。按唐玄度九經字㨾?絢同字。注云。上說文从筍聲。下經典相承隸省。按?不見於他書。疑唐氏所據未確也。惟儀禮注云。絢今文作𥾡。然則絢出禮古文。許用禮古文、故不錄禮今文。玉篇𥾡同上絢。本禮注也。集韵𦃜同絢。此本唐氏也。
《詩》云:「素以為絢兮。」從糸旬聲。 臣鉉等按:《論語》注:「絢,文皃。」 |
汉字:「絢」 字形演变
【上一字】繡 【下一字】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