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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𠄌」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亅】 居月切
狄鉤識也。从反亅。讀若捕鳥罬。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鉤識也。
鉤識者、用鉤表識其處也。褚先生補滑稽傳。東方朔上書。凡用三千奏牘。人主從上方讀之。止、輒乙其處。二月乃盡。此非甲乙字。乃正𠄌字也。今人讀書有所鉤勒卽此。內則。魚去乙。鄭曰。乙、魚體中害人者名也。今東海鰫魚有骨名乙。在目。狀如篆乙。食之鯁人不可出。此亦非甲乙字。乃狀如篆𠄌也。魚腸名乙耳。不當別有乙也。戉斧之字从𠄌爲聲。
从反亅。讀若窡。
大徐作讀若捕鳥罬。玉篇引說文居月切。大徐同。十五部。
臣鍇曰:「鈎柄之表識?戉從此。」
汉字:「𠄌」 字形演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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