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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妟」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女】 烏諫切
爢安也。从女、日。《詩》曰:“以妟父母。”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安也。
安者、竫也。今經傳無妟字。
从女。从日。
女系日下。陰統乎陽也。婦從夫則安。會意。烏諫切。十四部。宴匽从以爲聲。
詩曰。㠯妟父母。
今毛詩無此。葢周南歸寧父母之異文也。毛傳曰。寧、安也。尋詩上文言告言歸。歸謂嫁也。方嫁不當遽圖歸寧。則此歸字作以字爲善。謂可用以安父母之心。草蟲未見君子、憂心沖沖箋云。在塗而憂。憂不當君子。無以寧父母。故心衝衝然。葛覃曷澣曷否二句箋云。言常自絜淸以事君子。正謂能事君子、則能寧父母心。二箋義互相足也。
汉字:「妟」 字形演变
前8.2.1(甲)
者尸鎛(金)戰國早期
說文‧女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㛥 【下一字】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