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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𠃉」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二】【𠃉】 烏轄切
濑玄鳥也。齊魯謂之𠃉。取其鳴自呼。象形。凡𠃉之屬借从𠃉。濒鳦𠃉或从鳥。
徐鍇曰:“此與甲乙之乙相類,其形舉,首下曲,與甲乙字少異。”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燕燕。𠃉鳥也。
燕燕見前篇。玄鳥二字淺人所增。
齊魯謂之𠃉。取其鳴自謼。象形也。
舊作呼。今依韵會正。也字今依韵會補。謼者、𧦝也。號也。山海經說鳥獸多云其名自號。燕之鳴如云𠃉燕𠃉雙聲。莊子謂之鷾鴯。鷾亦雙聲也。旣得其聲而像其形。則爲𠃉。燕篆像其籋口、布翄、枝尾、全體之形。𠃉篆像其于飛之形。故二篆皆曰像形也。?象翅開首竦。横看之乃得。本與甲乙字異。俗人恐與甲乙亂。加鳥旁爲鳦。則贅矣。本音烏拔反。十五部。入於筆切者、非是。
𠃉或从鳥。
按此葢非古字。今爾雅、毛傳皆如此作。
汉字:「𠃉」 字形演变
【上一字】煢 【下一字】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