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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灉」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一】【水】 於容切
洧河灉水。在宋。从水雝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河灉水也。
也字依水經注補。水經曰。瓠子河、出東郡濮陽縣北河。酈云。尙書雝沮會同。爾雅曰水自河出爲灉。許愼曰雝者、河雝水也。是酈意以瓠子河爲尙書之雝也。按自河出爲灉、濟爲濋、汶爲灛、洛爲波、漢爲濳、淮爲滸、江爲沱、濄爲洵、潁爲沙、汝爲濆、見於釋水。其見於說文者、則沱也、濳也、灉也、洵也。河之別爲灉、如江之別爲沱。沱非一沱、則灉亦非一灉。凡首受河之水皆可名之矣。
在宋。
說者以汳水當之。
从水。雝聲。
於容切。九部。
臣鍇按:《尚書》「雷夏旣澤,灉、沮會同。」言灉入于雷澤也。
《爾雅》曰:「水自河出為灉。」
【按】《漢書》:「雷澤在今濟隂成陽西北。
汉字:「灉」 字形演变
【上一字】洹 【下一字】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