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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㲋」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㲋】 丑略切
槎獸也。似兔,青色而大。象形。頭與兔同,足與鹿同。凡㲋之屬皆从㲋。槏𠜌篆文。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㲋獸也。
㲋字今補。三字句。
佀兔靑色而大。
中山經。綸山其獸多閭麈麢㚟。郭注。㚟似兔而鹿腳。靑色。音綽。按㚟乃㲋之俗體耳。集韵別爲兩字。非也。
象形。頭與兔同。足與鹿同。
合二形爲一形也。丑略切。按言部曰。訬讀若㲋。則古音在二部。
獸也,似兔,青色而大。象形,頭與兔同,足與鹿同。凡㲋之屬,皆從㲋。 |
臣鍇曰:「象形。」
汉字:「㲋」 字形演变
乙3763(甲)
甲270(甲)
亞㲋鴞尊(金)商代晚期
說文籀文
說文‧㲋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𪋻 【下一字】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