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汉字「麒」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十】【鹿】 渠之切
榲仁獸也。麋身牛尾,一角。从鹿其聲。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麒麟、仁獸也。
各本無麒麟二字。今依初學記補。公羊傳曰。麟者、仁獸也。何注。狀如麕。一角而戴肉。設武備而不爲害。所以爲仁也。麟者木精。毛詩傳曰。麟信而應禮。左傳服虔注。麟、中央土獸。土爲信。信禮之子。修其母致其子。視明禮修而麟至。思睿信立而白虎擾。言從乂成而神龜在沼聽聦知正而名川出龍。貌恭性仁則鳳皇來儀。此左氏、毛氏說與公羊說不同也。五經異義。許愼謹案。禮運云。麟鳳龜龍。謂之四靈。龍、東方也。虎、西方也。鳳、南方也。龜、北方也。麟、中央也。是異義謂麟爲信獸。從左、毛說矣。而此云仁獸何也。異義早成。說文解字晚定。此云仁獸。用公羊說。以其角端戴肉。不履生蟲。不折生艸也。鄭駁異義曰。五事。言作從。從作乂。言於五事屬金。孔子作春秋。故應以金獸性仁之瑞。鄭說與奉德侯陳欽說略同。鄭云金獸性仁。許云仁獸。與鄭駁無異。但鄭君黨錮事解。箋毛詩信而應禮、乃依毛說。與駁異義相違。是知學固與年而徙矣。
麇身、牛尾、一角。
爾雅釋獸文。
从鹿。其聲。
渠之切。一部。𠬞部曰。杜林以𢍁爲麒。
汉字:「麒」 字形演变
【上一字】麉 【下一字】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