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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彘」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九】【彑】 直例切
椁豕也。後蹏廢謂之彘。从彑矢聲;从二匕,彘足與鹿足同。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豕也。
與豕篆下彘也爲轉注。
後蹏廢謂之彘。
廢、鈍置也。彘之言滯也。豕前足僅屈伸。後足行步蹇劣。故謂之廢。
从彑。从二匕。矢聲。
直例切。十五部。
彘足與鹿足同。
說从二匕之意也。鹿、㲋、能足皆从二匕。
豕也,後蹏廢謂之彘。從彑矢聲。從二、匕。彘足與鹿足同。 |
臣鍇曰:「後蹏頓廢。」
汉字:「彘」 字形演变
乙3400(甲)
燕840(甲)
乙8915(甲)
裘衛盉(金)西周中期
說文‧彑部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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