匕在说文解字
卷标:卷八
拼音:bǐ
部首: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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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匕】  卑履切

相與比敘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凡匕之屬皆从匕。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相與比敘也。
比者、密也。敘者、次弟也。以妣籒作?、䃾或作?、秕或作?等求之。則比亦可作?也。此製字之本義。今則取飯器之義行而本義廢矣。
从反人。
相與比敘之意也。卑𡳐切。十五部。
匕亦所㠯用比取飯。
㠯者、用也。用字衍。比當作匕。漢人曰匕黍稷、匕牲體。凡用匕曰匕也。匕卽今之飯匙也。少牢饋食禮注所謂飯橾也。少牢饋食禮。廩人摡甑獻匕與敦。注曰。匕所以匕黍稷者也。此亦當卽飯匙。按禮經匕有二。匕飯、匕黍稷之匕葢小。經不多見。其所以別出牲體之匕。十七篇中屢見。䘮用桑爲之。祭用棘爲之。又有名疏、名挑之別。葢大於飯匙。其形製略如飯匙。故亦名匕。鄭所云有淺斗。狀如飯橾者也。以之別出牲體謂之匕載。猶取黍稷謂之匕黍稷也。匕牲之匕。易、詩亦皆作匕。大東傳、震卦王?皆云。匕所以載鼎實是也。禮記襍記乃作枇。本亦作朼。鄭注特牲引之。而曰朼畢同材曰朼載。葢古經作匕。漢人或作朼。非器名作匕。匕載作朼。以此分別也。若士䘮、士虞、特牲、有司篇匕載字皆作朼。乃是淺人竄改所爲。鄭注易亦云匕牲體薦鬯。未嘗作朼牲體也。注中容有木旁之朼。經中必無。劉昌宗分別。非是。
一名柶。
木部曰。禮有柶。柶、匕也。所以取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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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與比敘也。從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飯,一名柶。凡匕之屬,皆從匕。

汉字:「匕」 字形演变


甲355(甲)

甲2426(甲)

前4.8.2(甲)

後2.36.6(甲)

鐵194.3(甲)

前1.35.5(甲)

戩6.13(甲)

後1.20.10(甲)

佚192(甲)

佚76(甲)

大豕匕辛簋(金)商代晚期

戈匕辛鼎(金)商代晚期

我方鼎(金)西周早期

木工冊作匕戊鼎(金)西周早期

微伯𤼈匕(金)西周中期

仲枏父匕(金)西周中期

魚顛匕(金)戰國晚期

望2.47(楚)

信2.01(楚)

說文‧匕部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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