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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郣」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邑】 蒲沒切
恿郣海地。从邑孛聲。一曰地之起者曰郣。
臣鉉等曰:今俗作渤,非是。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郣地。
此從鍇本。鉉作郣海地。非是。郣是複舉字之未刪者。地謂有地名郣也。今其地未聞。葢春秋時齊地也。若漢二志之勃海郡。今直隷河閒、天津二府地。其謂之勃海者。師古曰。在勃海之濵。因以爲名也。水部澥下曰。勃澥、海之別也。漢書子虚賦音義曰。勃澥。海別枝也。勃澥、史記河渠書謂之勃海。今靜海縣之海與山東遼東接境者、卽勃澥。司馬相如賦所以自琅邪觀成山。射之罘而浮勃澥。始皇所以竝勃海以東。過黃腄。窮成山。登之罘。而南登琅邪也。齊都賦注曰。海旁曰勃。𣃔水曰澥。勃與郣似可通。然勃海郡、勃澥、字皆不作郣。假令勃海郡字可作郣。則許當云郣海郡也。而不曰地。
从邑。孛聲。
蒲𣳚切。十五部。
一曰地之起者曰郣。
周禮草人。勃壤用狐。鄭云。勃壤、粉解者。廣雅。𡋯、塵也。今俗謂粉之細者曰勃。皆卽郣字。地之起者謂虛?。
臣鍇曰:「疑勃海近此字,又《周禮》:『土有勃壌。』當作此,假借勃字也。」
汉字:「郣」 字形演变
廿二年左郣矛(金)戰國晚期
說文‧邑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郳 【下一字】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