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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郃」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六】【邑】 𠊱閤切
怄左馮翊郃陽縣。从邑合聲。《詩》曰:“在郃之陽。”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左馮翊郃陽縣。
二志同。應邵曰。在邰水之陽也。按今陜西同州府郃陽縣卽其地。
从邑。合聲。
矦閤切。七部。
詩曰。在郃之陽。
大雅文。今詩郃作洽。水經注引亦作郃。按魏世家。文矦時西攻秦。築雒陰合陽。字作合。葢合者水名。毛詩本作在合之陽。故許引以說會意。秦漢間乃製郃字耳。今詩作洽者、後人意加水旁。許引詩作郃者、後人所改。
汉字:「郃」 字形演变
十七年丞相啟狀戈(金)戰國晚期
說文‧邑部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上一字】鄭 【下一字】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