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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膢」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四】【肉】 力俱切
姦楚俗以二月祭飲食也。从肉婁聲。一曰祈穀食新曰離膢。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楚俗㠯二月祭㱃食也。
風俗通曰。韓子書。山居谷汲者、膢臘而買水。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飮食也。按買水、今本韓子作相遺以水。皆謂水少耳。風俗通作十二月。劉昭引同。與許書二月異。疑十爲衍字。仲遠書多襲用說文也。劉玄傳注引漢書音義云。冀州北郡以八月朝作飮食爲膢。其俗語曰膢臘社伏。玄應引三倉云。膢、八月祭也。篇、韵皆云。膢、飮食祭也。冀州八月。楚俗二月。合說文與漢書音義言之。
从肉。婁聲。
力俱切。古音在四部。按俱、近鉉本誤居。廣雅膢作䄛。
一曰祈榖食新曰膢。
鉉本膢上有離字。風俗通曰。又曰嘗新始殺食曰貙膢。劉昭所引如是。按後漢禮儀志。立秋之日。武官肄兵。習戰陣之儀。斬牲之禮名曰貙劉。劉玄傳。立秋貙膢時。注引前書音義曰。貙獸以立秋日祭獸。王者亦以此日出獵。用祭宗廟。是則貙劉、貙膢同義。依風俗通似祈榖二字當作始殺。或曰祈榖食新、卽八月祭之說也。
臣鍇按:《鹽鐡論》曰:「非膢臘祭祀,無酒肉也。」
汉字:「膢」 字形演变
【上一字】臘 【下一字】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