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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𠧞」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三】【卜】 治小切
坅灼龜坼也。从卜;兆,象形。坆兆古文兆[𡉵]省。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灼龜坼也。
周禮注曰。兆者灼龜發於火。其形可占者。其象似玉瓦原之璺罅。是用名之焉。按凡曰朕兆者。朕者如舟之縫。兆者如龜之坼。皆引伸假借也。
从⺊兆。象形。
治少切。二部。
古文𠧞省。
按古文衹爲象形之字。小篆加⺊。非古文減⺊也。廣韵曰。𠧞灼龜坼。出文字指歸。兆治小切。引說文分也。分也之訓見八部?下。𠧞出說文、則不得云出文字指歸。葢古本說文⺊部無𠧞兆字。八部?字卽龜兆字。今?音兵列切。⺊部?中多一筆以殊於?。皆非古也。玉篇⺊部之外。別爲兆部。云兆、事先見也。形也。𠧞同上。假令顧氏所據說文早同今本。何爲作此紛更乎。是必說文無兆而增此一部。曉然。據篇、韵以正說文。可無疑矣。尋此字之原委。葢由虞翻讀尙書分?三苗爲?。云?、古別字。由是信之者讀說文八部之?爲兵列切。又增竄八亦聲於說解中。而說文乃無龜兆字矣。說文無龜兆字。梁顧氏作玉篇乃增兆部於⺊部之後。隨曹憲作文字指歸乃又收𠧞爲龜兆字。而改竄說文者乃於⺊部增𠧞爲篆文、兆爲古文。又恐其形之溷於八部也。乃加增一筆以殊之。紕繆之由。歷歷可見。前注八部。未能了然。後之學者依此說而刪定可也。○又按集韵、類篇皆引說文𠧞古省或作?。臣光曰。按?兵列切。重八也。𠧞古當作?。是則勉強區分。葢由司馬公始。徐鍇、徐鉉、丁度等皆作?。司馬公所襲者、夏竦輩之書也。
汉字:「𠧞」 字形演变
新甲3.4(楚)
包2.265(楚)
說文古文
說文‧卜部
睡.日乙159(秦)
小篆
康熙字
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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