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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𩌑」在《康熙字典》中的解释
【卷三】【革】 於袁切
嗳量物之𩌑。一曰抒井𩌑。古以革。从革冤聲。嗴䩩𩌑或从宛。
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查看扫描版
量物之𩌑。一曰抒井𩌑。
小徐曰。抒井今言淘井。𩌑、取泥之器。玉裁按。依說文浚、抒也。則小徐說是。依手部抒、挹也。則汲井亦可云抒井。缶部曰。罋、汲缾也。春秋傳言具綆缶。周易言羸其缾。是其物用缶久矣。而其始用革也。
古㠯革。
謂此二者古皆用革。故從革。
从革。冤聲。
於袁切。十四部。
𩌑或从宛。
宛者、下也。宛亦聲。
臣鍇曰:「猶宛也,量物之圜也。抒井今言陶井也。𩌑,取泥之器。」
汉字:「𩌑」 字形演变
【上一字】鞀 【下一字】鞞